特别关注!2026年度广西职称评审工作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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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全面部署2026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

去年11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是该通知施行的第一年。一起看看2026年广西职称评审工作有哪些新变化新要求。

提高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要求

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和2025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任务;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明确专业技术资历要求

申报职称的资历年限应按足年足月计算,从申报人现有职称授予时间次月算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

例如:某申报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资历年限要求取得工程师满5年以上且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如其工程师职称证书上记载的授予时间为2021年12月及以前的,则资历年限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如记载的授予时间为2022年1月及之后的时间,则该申报人资历年限不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

明确成果计算要求

申报人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申报所需的论文、课题、奖项、专利等各项业绩的终结性成果证明材料,包含论文发表刊物、课题结题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红头文件等。申报人通过本年度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的,2026年9月1日(含)后新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可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明确职称转系列评审要求

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应当具备所申报系列的下一级职称,不具备的,应当先转系列评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评后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年限和学术、业绩成果等,可以从转评前取得下一级职称的时间起算。

例如:某申报人已取得经济师职称,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如果要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先转评工程师职称。待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

在职称申报的所有环节,加大学术成果、技术报告核查力度。

审核人员对学术成果有异议的,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必要时可以使用查重等手段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并对申报人进行当面询问。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应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知网、万方、维普等第三方途径,或使用查重软件等多渠道核实技术报告、论文等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职称的失信行为,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

严格单位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单位审议推荐环节的顺序为: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各单位须按照顺序完成审议推荐程序。

强调审议推荐小组构成的规定。例如:审议推荐小组为5人组成,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应当不少于4人,另1人应为单位领导。如审议推荐小组数量不足,没有单位领导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或级别达不到所申报职称的级别,视为程序不符合。

明确公示阶段有关问题的处理。公示有举报,核实后不属实或者不影响申报的,可以推荐,如举报属实且不符合申报条件及程序要求的,不得推荐。

规范单位审核推荐上报材料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材料,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据实填写《XX单位XXX同志高级职称审议推荐情况表》,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填写内容包括:审议小组成员信息及答辩考评情况、审议小组投票情况、审议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

想了解更多详情请扫码查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要提醒

1.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

2026年全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已经开始。上半年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审核推荐分别于5月25日、6月8日截止。错过上半年申报的请关注下半年的时间安排。

选择下半年申报的,申报人应于8月31日前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于9月13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上传相关材料。

2.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于2025年9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桂人社规〔2025〕6号)。该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条件(桂职办〔2021〕29号)同时废止。

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条件(桂人社规〔2025〕6号)与桂职办〔2021〕29号对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新增正高级工程师和技术员职称评审条件;删减并优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内容,将有关工作经历条件融合至资历和业绩成果条件中;将原“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合并,统称“业绩成果条件”,并建立“菜式单”评价指标体系;在业绩成果方面新增受单位委派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条件;进一步降低论文数量、层级要求,合理优化设置论文条件要求;分别设置破学历或破资历申报高级职称的最低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学历)和最低年限要求(取得现任职称3年以上),设置破学历申报工程师职称的最低学历为中专。

据了解,工程系列今年可能启用新的评审条件。通过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条件可以了解到新评审条件修订的内容及方向,便于更好地准备申报材料。

3.落实通信专业以考代评制度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26年4月印发通知,规范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获取方式。我区自2014年起已全面实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实施以考代评。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取的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通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禁违规组织评审。自2026年度起,一律严禁组织、委托或推荐人员参加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含职称认定),全面落实以考代评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依规参加通信专业全国统一考试。2026年度及以后,通过违规评审取得的中级职称,不得作为申报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有效依据。

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尚未部署,按要求将在7月中旬前公布本年度系列(行业)职称评审部署文件。请随时关注“柳州工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职称申报”专题(http://gxj.liuzhou.gov.cn/ztzl/zthd/zcsb/)的信息发布。

关联政策

政策文件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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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识点

《评审条件》自2025年9月5日印发之日起施行。《评审条件》包含总则、基本条件、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各层级职称评审条件、附则和附录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明确《评审条件》编制依据、适用范围、评审层级等内容。其中,适用范围按照行业领域,细化为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共7个方面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部分,基本条件(第二章)。明确申报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各层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对思想政治条件、不能申报情形、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继续教育条件等要求进行明确。

第三部分,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各层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三章)。明确各层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标准,落实人才分类评价要求,优化细化业绩成果条件。评审条件总体上与国家宏观政策保持一致,进一步突出具备行业特点的精准评价内容。

第四部分,附则(第四章)。明确推行代表作制度、提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评审条件执行时间以及文件解释职责权限等内容。

第五部分,附录。明确解释和界定评审条件中可能会引起争议的相关表述和概念,确保执行标准不偏不倚,执行过程严谨有序。

政策文件二

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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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识点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从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取得初级水平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水平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三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