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中、初级职称和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5〕8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5〕9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5〕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申报途径及流程
(一)申报途径。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逐级审核后报送至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流程。申报人员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my.gxrczc.com/Login)进行申报评审。按规定程序完成用人单位的审议推荐后,依次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市职改办—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申报系统的审核反馈消息,逾期未补充修改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有关事项要求
(一)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后,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考评,并由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答辩意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审议推荐意见书须包含答辩意见、审议专家信息(含各审议专家的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级别)等内容,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并扫描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单位公示完成后,如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答辩及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开展材料审核报送、推荐工作。为确保有足够的审核推荐时间,各单位报送材料至南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8:00。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并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占比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主管部门应在本系统内对该单位进行通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人选,在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数占比达到或超过主管部门审核推荐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评委会在本领域范围内对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视情况可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5389160。
附件:1.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5〕8号)
2.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5〕9号)
3.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5〕10号)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